01-06 湖北文理学院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0-30浏览次数: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 29 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对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82019学年度,湖北文理学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细化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回应学校师生、社会公众关切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委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单位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善各单位主动公开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现已在每个二级单位门户网站设立了“信息公开”栏目;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要求面向师生提供管理或者服务的部门、机构,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并公开岗位职责、负责人信息、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内容,用制度公开倒逼各单位形成崇尚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作风和机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学校要求各单位部门确定1名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及1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二)拓宽沟通渠道。为适应信息公开新常态下的工作需要,学校按照高效便民原则,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和改进服务。一方面,学校加强以门户网站专栏为主、校内各单位网站为辅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另一方面,学校通过校电视台、广播、校报和橱窗等传统媒体,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全校或各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通过微博微信等新载体做好信息的广泛传播;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领导午餐会、教授午餐会、书记校长信箱等工作载体加强与师生员工的沟通交流。

(三)注重工作质量。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人员引进、职称评审、组织任免、科研申报、出国交流、项目招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进行主动公开;对教职工关切的、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员工能够参与、监督;对申请公开的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审查,确保答复内容的合法性、答复格式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891-2019831日,学校通过官方网站主页发布1671条,官方微博发布314条,官方微信发布485条,学校《湖北文理学院学报》出版12期,发稿220篇。此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淡泊湖”微信公众号发布1805条,“卧龙英才”微信公众号发布251条,各单位部门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发布了大量通知公告和主动公开信息。

学校注重加强沟通反馈机制建设,共受理师生员工反映的各类问题415件,学校办公室·党委主体办、纪委·监察处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分办和督办,回复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

1.基本信息

详细公开了有关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学校近年来的工作要点、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信息链接地址:http://zt-info.hbuas.edu.cn/index/jbxx.htm

2.招生考试信息

学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规范本科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通过本科生招生网公布招生章程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公布了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公布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学校暂无招收特殊类型考生和自主选拔录取的权力。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学校于20185月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机械工程三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并于20199月招收首批硕士研究生50名。学校已在研究生处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了《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信息链接地址:http://zt-info.hbuas.edu.cn/index/zsks.htm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校每年都通过学校信息公开栏公开预决算情况、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标准、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的有关文件。同时,学校详细公开学年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学校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校办企业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投资企业的相关情况。信息链接地址:http://zt-info.hbuas.edu.cn/index/cwjsf.htm

4.人事师资信息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相关链接公开了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及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校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因公出国(境)等情况。信息链接地址:http://zt-info.hbuas.edu.cn/index/rssz.htm

5.教学质量信息

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和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给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等情况,并发布每年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8-2019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在起草中,拟于12月中旬公布。同时,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拟于12月初公布)和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拟于12月中旬公布)。信息链接地址:http://zt-info.hbuas.edu.cn/index/jxzl.htm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完备,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了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管理制度。信息链接地址:http://zt-info.hbuas.edu.cn/index/xsglfw.htm

7.学风建设信息

因学校领导分工调整和人员变动,学风建设机构组成人员拟于12月底公布。有关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学术道德规范等相关内容均已通过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链接地址:http://zt-info.hbuas.edu.cn/index/xfjs.htm

8.学位、学科信息

根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校重新修订的《湖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新颁布的《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均在信息公开完善予以公布。信息链接地址:http://zt-info.hbuas.edu.cn/index/xwjxk.htm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本学年度暂未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招生和教育教学情况。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布来华留学生的管理规定。信息链接地址:http://zt-info.hbuas.edu.cn/index/dwjlhz.htm

10.其他信息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了巡视组反馈意见及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同时,也公开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并对相关信息的处理做了安排布置。信息链接地址:http://zt-info.hbuas.edu.cn/index/qt.htm

三、主动公开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相关做法

(一)关于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关做法

1.注重信息公开的政治站位。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目标,加强监督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体系。

2.注重公开事项的针对性。及时发布本科生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研究生报考条件、招生目录、录取程序、学费标准等信息。高考录取结束后,考生本人可以及时通过录取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研究生复试前,学校及时公布各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细则、复试名单等信息。

3.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一是充分利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工作平台等工作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公开的权威准确;二是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大众传媒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介为考生及家长提供便捷服务;三是深入各招生站点,开展面对面招生咨询服务。

4.确保公示监管到位。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廉政风险管理,研究生处、招就处、继续教育学院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录取全程进行监督。

(二)关于财务公开的相关做法

1.加强财务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召开财务预算委员会会议,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加强预算编制科学性;二是将预算决算以报告形式在教代会上予以讨论和发布,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及时在网上向社会主动予以公开;三是坚持财务审计公开制度,做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年度预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干部转岗离任审计等情况。

2.坚持多渠道全面公开收费信息。为增强教育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将收费项目分为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服务性收费项目两大类:对于事业性收费,按照学习类型、学习专业的不同,明确学费、住宿费标准;对于服务型收费,按照服务类型,明确收费标准。学校通过招就处和计财处网站、新生入学相关资料等渠道,将执行的所有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向学生及社会公开。

3.坚持集中公开财务政策信息。学校主动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审批制度、经济责任制条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公务卡管理办法、财务报账员制度暂行办法、差旅费会议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借款还款报销制度、职工医药费报销制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单位创收收入分配管理办法、会计工作规范等,指导广大师生员工规范财务行为。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个人所关心的学校信息,主要通过电话、电邮、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了解,学校及各单位部门均按照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或回复。未收到任何个人及单位向学校正式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况。学校及各单位部门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而收取费用的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和覆盖面较宽的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同时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各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肯定。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截至目前,学校未接到和发现一例信息公开工作遭举报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相较之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具体表现为: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平衡,仍然存在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能力不够的现象。因此,学校在以后的工作中,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建设,通过日常监督、年度考核等手段,强化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意识,推进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要重视工作人员培训,组织专题会议、组织培训,分层次、分阶段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清单所列事项说明及链接.doc